Friday, January 05, 2007

有關汽車裝置車頂架?

作者: klavier (貓隊長)

拖了好幾個月,總算把手續辦好了,不是政府的錯,是我愛拖... 我這個人很不擅於和機關窗口打交道,因為我老是在追求一個「合理」的解釋,所以在搞清楚流程的意義之前,就會辦不下去。總之還是解說一下我對申請車頂置物架檢驗合格的理解,如果各位遇到監理處搞不清楚的時候,就可以比他們大聲,不必畏畏縮縮的被辦事員擺臉色。

首先要解決完/免稅證明的問題。為什麼要搞出這個名堂來?原因是加裝置物架屬於「車體改裝」的範圍,車體的價值會增加。而汽車是要被扣貨物稅的,增加的價值部份也是要補課貨物稅。好在的是增加的價值如果在七千元以內,就可以免課貨物稅,但你還是要有國稅局的免稅證明,才能去監理處驗車。

再來就是國稅局的行政流程問題了。汽車加改裝廠通常很熟悉這個流程,但腳踏車行或你我卻不熟。如果要你自行備妥資料,你大概會不知所措(請見前一篇)。後來我發現可以採取線上申辦的方式,讓辦事員主動找你要資料,就不會困擾了:請選第15項「非貨物稅廠商改加裝車輛申請完稅出廠」。填好表單只要在三天內寄出或傳真以下三份文件即可:

(一)該項機具及裝置價款之統一發票。
(二)原車籍資料。
(三)行車執照。

當你填好表單之後,案號即成立,所以辦事員會比你還緊張,可能會直接打電話要求你先傳真資料過去。車籍資料就是新領牌照登記書。所有影印文件只要蓋上印章就視同正本,所以你寄出影本資料時別忘了蓋車主章。辦事員可能會問你發票是否含工資,回答「是」就沒錯了。發票也是寄影本過去就可以了,免得國稅局把它沒收存底,監理處那邊就難交待了。這個流程免規費(好像連回郵都不必付)。

以上流程如果文件沒問題三天內會結束(以台北市國稅局為例),然後你會收到一份不知所云、推卸責任的公文,就是所謂的免稅證明了。接下來就可以進入監理處的流程。

監理處對於車身改裝的規定如下:

「汽車設備變更項目須經交通部委託之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並繳驗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屬車身或底盤改(加)裝設備者,另應繳驗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文件,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辦理變更登記。」


所以你要去監理處辦理變更檢驗(不可以在代驗場辦)並換發行照,需要的東西有:

1. 車頂架的檢驗合格證明書,並貼妥合格標籤
2. 買車頂架的發票
3. 先前申請的免稅證明文件
4.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5. 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
6. 行照以及尚有30天以上有效期限的強制險
7. 車主證件
8. 400元驗車費,200元換照規費

第1項可以請車行找代理商索取 ARTC 的檢驗合格文件,附產品照片。異動登記書可以先行下載填寫一式兩份:選第5項「汽車變更檢驗」即可下載表格。在「其他變更」欄填寫「加裝小型車固定式置放架」。準備妥當後就可以去監理處驗車了。

驗車過程和定期檢驗沒兩樣,只在最後會檢視相關文件,並且重新丈量車高。檢驗通過後會拿到一份檢驗報告,檢驗不過趕快去車廠調整一下再回去重驗,免得400塊浪費了。

驗車完畢後帶著上述文件加上檢驗報告去櫃台換發行照,要注意的是如果車主證件是影本,則需要「雙證件影本」才能辦理。只要沒有太多人排隊,應該一下子就辦妥了。你的行照上車型欄會多「置放架」三個字!

本文中標示黃色部份為公告法規,如果遇到無理刁難可與之據理力爭。祝各位順利檢驗合格!